104學年度心理測驗
臺南市亞洲高級餐旅職業學校104學年度
心理測驗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本校104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
二、目的:
1.協助學生了解自己的工作價值觀。
2.藉由測量個人興趣,在進行生涯探索和抉擇時,發展出更有效率的學習計畫。
3.協助老師了解學生,以為教學及輔導時因材施教之依據。
三、施測原則:
1.測驗實施之前:召開測驗前的教師說明會、事前通知學生測驗的目的與時間、
主試者熟悉測驗的內容與指導說明、準備測驗材料及安排測驗場地等。
2.測驗實施之中:與學生建立親善的關係、引起做測驗的動機和興趣、遵守指導
說明、巡視學生做答及控制測驗時間等。
3.測驗實施之後:收回測驗題本與答案紙、清點測驗題本及填寫有關偶發事項紀
錄等。
四、測驗實施內容:
1.定期:由輔導室排定時間實施為原則(如時間表)
2.不定期:針對特殊學生個別需要實施各項心理測驗
3.施測日期:
施測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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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測種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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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測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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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期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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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驗結果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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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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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心理健康量表-篩選性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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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施測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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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年11月12日至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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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年12月1日至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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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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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涯興趣量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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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施測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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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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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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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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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人工作適應 量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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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施測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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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施測地點:各班級教室
5.各項測驗之結果提供各科及導師做為教學及輔導學生之參考。
6.將測驗結果加以分析做為輔導教師推展輔導工作之用。
7.協助人員:各班輔導股長協助施前及施測後資料之整理 。
五、測驗經費由輔導經費項下支出。
五、本辦法經輔導工作委員會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