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應屆畢業就讀相關學校及科系的校友請回母校提出申請
二,107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表並備齊資料,自即日起至本(107)年11月30日(星期五)止,送交學務處袁組長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,詳細內容請詳閱附加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