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助學金
105學年度第一學期「韌世代」獎助學金申請

申請資格與條件:

(ㄧ)年齡

1.原則:具有中華民國身分,且未滿 25 歲者(民國 80 年 9 月 1 日前出生者)。

2.例外:具有中華民國身分,年滿 25 歲但未達 30 歲者,但係因特殊生命經驗導致求學延宕,其生命故事能激勵人心且目前在學中,並能出示相關證明

者,本會審酌相關書面資料,酌以頒發獎助學金。

(二)學歷

 105學年度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、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學生,不含進修部、夜間部、建教生、產學合作、實習生、在職專班、軍警校。

(三)學業成績

 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(含 75 分)。

(四)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、非自立家庭追蹤關懷服務對象(自立家庭追蹤期間為:自 104 年 9 月 1 日停扶後~105 年 8 月 31 日止)。

(五)家庭收入

 1.105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。

 2.104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,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。

(六)家庭特殊狀況

1.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、罹患重傷病、不負家計、失業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,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。

2.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,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,求學困難。

(七)韌世代精神

1.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、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,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。

2.申請人患有特殊身心症狀,但仍積極求學、培育專職技能,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。

申請方式:

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資料,於申請期限內(105 年 9 月 1 至 30 日止),將書面資料以郵寄方式寄至 403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 234 號 12 樓社工處。逾期概不受理,以郵戳為憑。

申請文件:

(ㄧ)「韌世代獎助學金」申請表正本ㄧ份。(附件ㄧ)

(二)自傳正本ㄧ份,500 字並親筆簽名及蓋章。(附件二)

(三)教師推薦函正本ㄧ份,由現在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,並親筆簽名及蓋章。 (附件三)

(四)104 年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ㄧ份,需蓋有學校印鑑。

(五)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ㄧ份。

(六)請至國稅局申請 104 年度全戶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」證明及全戶「全 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」證明正本ㄧ份。

(七)「非家扶基金會扶助證明」正本ㄧ份(附件四)

請攜帶「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」及戶籍謄本,至家扶中心或服務處1索取「非家扶基金會扶助證明」正本一份。家扶中心或服務處地址請查詢:

http://www.ccf.org.tw/?action=about_distrbution_list&Type=7

(八)105 學年度註冊費用單據影本一份

(九)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

1.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,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:醫院要蓋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。

2.若家中成員死亡者,請檢附死亡證明。

(十)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: 參與志願服務、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、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,請申請人在資料影本上蓋上「與正本相符」字樣。

(十一)申請人務必確認申請文件是否備齊,若有缺件或錯誤,恕不另通知,資料需準備齊全才予以審查,無論審查是否通過,本會恕不退還文件。

 

*請符合條件同學備齊資料送學務處袁組長,申請表件請至附檔下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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