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愛校服務時程請自行參閱附件,並請同學特別注意以下規定事項:
1.愛期服務期間如遇災害或豪大雨等,請配合市政府公告之上班上課期程。
2.愛校服務期間若逢學生證照考試,或排定練習時間,請提前告知並更換服日期。
3.每日請於8:00前到校點名,遲到者視同未到(無故未到者1次記小過乙次,3次以上者記大過,如身份為留察而無故未到,經會議決議後輔導轉學處份)
4.愛校服務之服裝為校服,請依規定穿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