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請補考學生於113年05月06日(星期一) 09:10時到視廳教室參加考試。
2.當日考試遲到10分鐘者或未穿著校服(制服或運動服)者,將喪失補考資格,請特別注意。
3.申請補考,未到者影響學分數請自行負責。
4.請穿著校服(制服或運動服),並攜帶文具用品。